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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玉溪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校工作的实施意见
(2016年6月20日)

2016-06-24 10:01:52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校工作的意见》(中发〔2015〕35号)和《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校工作的实施意见》(云发〔2016〕8号)的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市党校工作,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校工作的重要意义

(一)加强和改进党校工作是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客观需要。当前,我们党正带领人民致力于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迫切需要锻造一支能够担当重任的高素质领导干部队伍。党校事业是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党校是我们党教育培训党员领导干部的主渠道、主阵地。党校要进一步发挥好培训轮训党员领导干部,培养党的理论队伍,学习、研究和宣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阵地和干部加强党性锻炼的熔炉作用,推动党员领导干部强化战略思维、历史思维、辩证思维、系统思维、底线思维,全面提升能力素养。

(二)加强和改进党校工作是推进我市跨越发展,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迫切需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开展“争先创优跨越发展”大讨论、大行动,确保玉溪干在实处、走在全省前列,迫切需要培养一支具有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的干部队伍。党校承担着为党员干部补钙壮骨、立根固本的重要任务,要进一步发挥党校培训轮训领导干部的主渠道作用,着力培养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干部队伍,为推进我市跨越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和人才保障。

(三)加强和改进党校工作是全市党校系统干在实处、走在全省前列的内在要求。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县区党校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党校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同时,在实际工作中,也存在一些制约党校事业发展和党校作用发挥的问题:有的对党校重视不够,投入不足、保障不力,基础设施差,师资队伍薄弱,现有管理体制和激励机制不适应新形势下党校建设发展的需要;有的办班不规范,学制学时达不到要求;有的教学针对性实效性不强,决策咨询职能作用发挥不突出;有的存在管理上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各级党委要从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党校工作的重要性,按照干在实处、走在全省前列的要求,采取有力措施,解决突出问题,促进党校事业健康发展,努力争创全省一流党校。市委党校要围绕“在全省率先建成一流州市委党校”的要求,努力实现“四个一流”的建设目标,即:一流的干部培训综合基地、一流的决策咨询研究中心、一流的哲学和社会科学研究中心、一流的管理服务保障机制。

二、始终坚持党校姓党的根本原则

(四)坚定政治方向。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是党校办学第一位的要求,是党校姓党最重要的标志。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意志为意志、以党的使命为使命,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增强看齐意识,一切教学、科研和办学活动都要坚持党性原则、遵循党的政治路线,做到党的重大理论成果、重大战略部署及时进课堂,做到党中央和省委、市委作出的决策部署迅速贯彻落实,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研究,交付的工作任务认真完成。

(五)坚持实事求是。实事求是是马克思主义活的灵魂,是党校姓党的内在要求。必须坚持把实事求是的精神贯穿到党校各项工作中,反对主观主义、教条主义、形式主义,防止书斋式的空谈、教条式的研究。倡导教职工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弘扬求真务实风气、民主讨论风气、创新进取风气。加强对学员进行实事求是思想方法、工作方法、领导方法教育,鼓励学员之间、教师之间、学员和教师之间开展讨论交流,做到教学相长、学学相长。

(六)坚持质量立校。办学质量是党校安身立命之本。要把质量立校作为党校工作的重要遵循,作为全面提升党校工作水平的一项战略任务。积极探索和运用党校教育规律、干部成长规律,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坚持高标准办学,强化标准化管理,不断提高办学质量。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突破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障碍,充分调动教职工和学员的积极性,不断推动教学科研、队伍建设、管理服务、学风校风等各方面工作的创新。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提高各项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为质量立校提供保障。

(七)坚持从严治校。从严治校是全面从严治党在党校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是对党校校风、校纪、校规的根本要求。要坚持严以治校、严以治教、严以治学,坚持艰苦奋斗、勤俭办学,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加强校风学风建设。对到党校学习培训的干部,无论什么身份、什么职务,都要以普通学员的身份,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引导学员严格遵守学习培训各项规定,自觉维护教学秩序。党校学历教育要加强规范、从严管理。

三、突出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的主课地位,提高教学培训质量

(八)强化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党纪教育。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和党性党纪教育是党校的主课,是党校教学最重要的任务,是必须重点抓好的教学内容。这两类课,在市委党校和各县区委党校的教学安排中不低于总课时的70%。市县区党校要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作为理论教育的中心内容,把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导读课作为重要课程,抓好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教育,抓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教育,引导学员系统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立场观点方法。要紧跟党的理论创新步伐,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中之重,做好讲话精神进教材、进课堂、进学员头脑工作,引导学员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坚持及时学、跟进学、深入学,做到学而信、学而用、学而行,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提高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更好地用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根据不同班次的要求,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协商民主理论、统一战线理论、依法治国、民族宗教等理论纳入教学计划和教学内容。

党性教育是党校的必修课,贯穿于党校教学全过程。市县区党校的主体班次都要设置专门的“党性教育单元”,针对各类班次的学制长短,科学设计教学内容,安排充足时间,确保党性教育课不低于总课时的20%。党性教育要把理想信念、党的宗旨、党史国史和党建理论作为重要课程,深入开展忠诚教育、道德品行教育、法治思维教育、反腐倡廉教育,强化“固根守魂”的功能,引导学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坚守政治信仰,坚定政治立场。

要强化党规党纪教育,加强《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学习教育,引导学员守住党规党纪底线,自觉用党规党纪规范言行。

把党校教育与“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以尊崇党章、遵守党规为基本要求,以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为根本任务,教育引导学员自觉按照党员标准规范言行,争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党员。

(九)严格落实班次设置和学制规范。市县区党校必须突出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党纪教育的主业主课地位,按照分级分类原则,进一步规范班次设置,认真落实学制要求。

市委党校主要轮训县处级、乡科级正职、市直部门乡科级副职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专题研讨班根据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实际需要适时举办,学制不少于5天。进修类班次分为县处级领导干部进修班、科级领导干部进修班、乡镇(街道)领导干部进修班(正科级)、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进修班,学制不少于1个月。培训类班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制不少于3个月,乡科级女干部培训班、乡科级少数民族干部培训班、理论骨干培训班等学制不少于2个月。举办全市党校系统师资培训班。举办市直部门的业务培训班和“两类”组织的党员培训班。

县区委党校主要轮训副乡科级党员干部、股(所)级党员干部和村(居)委会党员领导及其他基层党员干部。专题班根据县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实际需要适时举办,学制不少于3天;副乡科级、股(所)级、村(居)委会及其他基层党员干部轮训班,学制不少于5天;副乡科级党员干部培训班,学制不少于1个月。同时,县区委党校要走进乡村(社区)基层,积极开展党的理论政策宣讲活动。举办部门的业务培训班和“两类”组织的党员培训班。

市县区组织部门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建立科学高效的工作机制,统筹制定年度脱产培训计划,保证各级领导班子成员每5年至少参加1次脱产培训,达到培训教育学时要求。要严肃干部调训纪律,实行点名调训,确保党校主体班次年度培训计划的落实。

(十)创新教学方式方法。弘扬马克思主义优良学风,强化问题导向、价值导向、实践导向。理论教育要采取原著导读、专题辅导与研讨式相结合的教学方式,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的理论教学中,全面推进研讨式教学,探索适合理论教学特点的教学方法。党性党纪教育要把理论教育、现场体验、案例教学、廉政教育、警示教育、党性分析有机结合起来,使党性教育入情入理、入脑入心。加强党性党纪教育现场教学点建设,利用玉溪丰富的红色教育资源,进行党性作风、革命传统、爱国主义、群众路线的现场教学,让学员在感知感动感悟中触动灵魂、提升境界,增强党性党纪教育的生动性和实效性。改进讲授式教学,强化课题研究式、案例分析式、体验式、情景模拟式、现场教学等多种教学方法,加强情景模拟教室和案例库建设。加快推进“互联网+党校”,广泛运用网络信息技术,运用远程教育平台,提高教学的吸引力感染力。对课堂教学进行科学评估并建立激励机制。深入开展精品课示范教学,着力打造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精品课程。

(十一)加强学科建设。市县区党校要准确定位,确定重点学科,做强优势学科,大力加强教学急需且相对薄弱学科建设,突出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主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和党性党纪教育学科建设,逐步形成突出党校优势、满足干部培训需要、服务发展大局、具有玉溪特色的学科体系。

四、建设新型智库,提升党校科研水平和影响力

(十二)充分发挥科研的支撑作用。加强基础理论和重大现实问题研究,以更多有价值的研究成果服务于党校教育培训。聚焦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党委和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研究,发挥党校作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的思想库作用。及时跟进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做到重大节点有声音、重大问题亮观点、重大时段搭平台,为全市党员干部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委精神,提供正确引领和学理支撑。加强与实际工作部门、政策研究部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以及企业事业单位的联系与合作,加强与市内外学术界的合作与交流,拓宽对外学术交流渠道,建立开放的科研体系。建立健全科研项目资金配套及管理制度、科研考核激励机制。党委、政府要重视和支持党校开展科研工作,建立工作机制并经常性地委托研究课题和下达研究任务,支持党校教研人员参加不同形式的社会调查和社会实践活动,参与党委政府重要文件、重大决策的调研、咨询、论证等重大活动。

(十三)积极推进新型智库建设。党校智库建设在于咨政建言、理论创新、舆论引导、社会服务、宣传动员和集贤育人。要把构建一流的决策咨询研究中心纳入党校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建立健全智库成果发布平台,依托市委党校,挂牌设立玉溪市发展研究会,创办《玉溪咨政》,提出资政建议,为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提供决策参考。市县区党校要主动作为,建立开放式的服务平台,整合各种研究资源,开展前瞻性、针对性、现实性问题研究,为党政机关、社会组织、企业提供服务。设立党校智库专项资金,建立健全体现智力劳动价值的分配机制,对智库建设的立项、对外合作、成果应用给予保障。

五、实施名师工程,建设一流师资队伍和干部队伍

(十四)严格政治要求。加强和改进党校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引导教师夯实马克思主义理论功底,忠诚于党、忠诚于党校事业,坚持党的立场,坚定党的信仰,践行党的宗旨。严明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坚持学术研究无禁区、讲坛论坛有纪律,促进教师正确宣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在大是大非问题面前旗帜鲜明、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推动教师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恪守职业道德,弘扬优良作风,坚持为人师表,自觉维护党的形象和党校声誉。对师德师风不良或不适宜从事党校教学的,调整工作岗位或调离党校。

(十五)优化教师队伍结构。采取引进招聘教师、调整现有教师专业方向和工作岗位等办法,完善教师队伍结构。选聘政治素质过硬、理论水平较高、善于课堂讲授的党政军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和先进典型人物、知名专家学者等,担任党校兼职教师。

(十六)切实提高师资水平。实施党校系统“名师工程”,着力培养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的知名教师。针对名师后备人才的现有基础和薄弱环节,按照梯队培养的原则,制定实施学科学术带头人、学科学术骨干、学科学术新秀培养办法。根据教学和科研需要,由党校提出方案,组织部门统筹安排,有计划地安排党校教师到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基层挂职锻炼,加深对国情党情省情市情县情的认识,增强理论联系实际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把基层工作经历作为教师晋升职称的必要条件之一。开辟党校教师进行国内外学术访问和交流合作渠道,有计划地选派教师到上级党校、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国外学习培训和学术访问。

(十七)创新师资管理。探索建立符合干部教育培训特点的师资准入和退出机制、师资考核评价体系、职称评定和岗位聘任办法,推行教师竞争竞聘上岗,完善绩效工资管理,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制度和绩效工资分配办法,把绩效考核与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有机结合,切实搞活内部分配,着重向关键岗位、一线岗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贡献的工作人员倾斜,使工资收入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充分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酬,增强党校教师岗位的吸引力。有关部门要根据党校教育的特殊性,着力于在全省率先建成一流党校的目标要求,确保党校专职教师人数占教职工总人数的比例不少于40%,进一步完善党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岗位结构比例,优化党校教师职称结构层次。

(十八)加强队伍建设。把好党校人才入口关,党委政府要支持党校做好优秀人才选调招录工作,帮助解决人才引进中的相关问题,为党校输送和引进人才创造条件。市委党校新进教师一般要具有硕士以上学历,新进参公管理人员应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县级党校新进干部一般要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加大党校和其他党政机关、单位之间的干部交流力度,畅通人才双向交流渠道,党委政府要把党校干部的交流纳入全市干部交流工作“总体盘子”中统筹安排,进一步增强党校干部队伍的活力。抓好组织员或班主任队伍建设,根据党校层级、编制数量、办学规模等,配好配强相应级别和数量的组织员或班主任。

六、加强业务指导,发挥系统整体优势

(十九)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业务指导。由市委党校牵头,在全市党校系统深入开展精品课示范教学,建立和完善精品课评选制度。加强对全市党校系统科研工作的协调,建立健全全市党校系统科研成果评估、理论研讨、学术交流等制度。建立党校系统综合数据库,建立教学、科研、管理和人才子系统。进一步加强全市党校之间的合作与交流,发挥党校系统整体功能。

(二十)开展办学质量评估。由市委党校牵头,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相关部门参与,根据《云南省党校办学质量评估实施办法》,协调落实好省委党校每年对各县区委党校建设发展与办学质量的考核评估,考核评估情况与绩效工资总量调整挂钩。通过以评促建,建立问责报告制度,加快推进党校可持续发展。

七、加强和改善党委对党校工作的领导

(二十一)市县区党委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党校工作的领导,落实党委办党校管党校建党校的主体责任,把办好管好建好党校作为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的重要内容,把党校工作纳入党委整体工作部署,每年至少专题研究一次党校工作,列入党建述职及党委党建目标考核内容。市县区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经常过问党校工作,每年至少一次到党校调研指导或与学员座谈。兼任党校校长的党委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职尽责,做到时间到位、精力到位、工作到位。党委要点名选调重要岗位干部和优秀干部到党校培训,防止和纠正一些领导骨干和业务骨干多年未参加培训、部分干部多次重复培训的现象,真正使党校成为既培养人才又发现人才的重要渠道。支持和促进党校人员外派挂职交流,为党校教师挂职锻炼、进行社会调查提供必要帮助。选优配强党校领导班子,党校校长一般由同级党委书记或副书记兼任,常务副校长按同级党委部门正职领导干部选配,并作为同级党委成员提名人选,校委会委员由同级党委任命,主管教学、科研的副校长人选一般从教师队伍中选拔产生,选优配强领导班子。建立和实行领导干部到党校讲课制度,市县区委领导班子成员每人每年至少到同级党校讲一次课;县区以上党委和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根据需要不定期到同级党校讲课。每年领导干部讲课总课时,占市县区党校主体班次总课时的比例不低于20%。加强党校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党校经费保障机制,将党校办学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统筹安排。2016年,市级财政安排1000万元,作为对县区党校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补助经费。各县区要将党校基础设施建设所需资金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对基础设施薄弱的县区党校,党委政府要专项研究,加大投入力度。推进“智慧校园”建设,提高党校信息化水平。加强党校工作督查检查,促进党委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二十二)党政部门要落实好协同责任。建立由各级党委副书记、党校校长召集的干部教育暨党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党校改革发展的实际问题。由组织部门牵头,制定本级干部培训轮训规划和年度计划。发改、规划、国土、住建、财政等部门要做好党校基础设施建设立项、规划、土地供应、建设和资金支持等各项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尽其能,形成齐心合力办党校的良好氛围。

(二十三)党校自身要落实好直接责任。党校要树立有为才有位的思想,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高质量开展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办学活动。党校人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以责无旁贷、时不我待的精神状态,保持艰苦奋斗、求真务实的优良作风,坚持勤俭办学,积极向上,开拓创新,努力推动党校事业发展。

中共玉溪市委办公室

2016年6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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