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30日,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红塔区人民政府关于玉溪研和工业园区整体城镇化建设项目资金等相关建设成本费用列入财政预算的议案》。会议决定,批准《红塔区人民政府关于玉溪研和工业园区整体城镇化建设项目资金等相关建设成本费用列入财政预算的议案》。会议提出四点意见:
一、区政府要加强贷款资金的管理,确保专款专用,避免资金浪费,发挥资金的最大效益,要统筹考虑政府信用资金归还问题,严控债务风险。
二、要制定详尽的偿还贷款资金计划,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按时归还。
三、区政府要定期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建设项目的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和还贷情况。
四、区人大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要会同政府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和资金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