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1日,红塔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听取并审查了区财政局局长陈崇明受区政府委托所作的《红塔区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会议决定,批准红塔区2015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同意区人民政府提出的省级转贷债券资金的安排使用意见。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强化对财政资金的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加强对债券资金安排使用情况的监管和审计,确保债券资金使用安全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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