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1日,区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红塔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补选办法》,会议决定:在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前,分别在区政法选区、春和街道春和选区、春和街道中所选区、经贸三选区、96213部队选区各补选区人大代表1名。补选选举日为2015年12月22日。
滇公网安备 5304020200024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