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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玉溪市委常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校)工作条例》

2020-03-21 19:36:07

    2020 年 3 月 16 日下午,中共玉溪市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专题学习全国、全省党校(行政学院)校(院)长会议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安排部署玉溪党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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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委历来高度重视党校建设,自2016年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校工作的实施意见》以来,市级财政每年对县级党校基础设施建设给予专项资金补助,并按照“谁积极主动支持谁,谁主体责任发挥好支持谁,谁项目推进快支持谁”的原则进行补助,全市9个县(市、区)先后启动了党校校园改扩建工作。2019年10月25日,党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简称《条例》)。《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习近平同志关于党校(行政学院)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论述贯穿其中,明确了办好党校(行政学院)的大政方针和工作规范,是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最重要的法规性文件,是新时代党校(行政学院)工作的基本遵循。

    为学习贯彻《条例》,全国、全省党校(行政学院)校(院)长会议先后召开。会议全面分析把握新时代党校(行政学院)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对落实《条例》、做好新时代党校(行政学院)工作进行研究部署。中共玉溪市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及时召开常委(扩大)会议专题学习全国、全省党校(行政学院)校(院)长会议精神和《条例》,推动《条例》在玉溪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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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委要求,要以学习贯彻《条例》为契机,努力开创我市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新局面。一是要全面履行主体责任。各级党委要提高认识,全面履行办党校、管党校、建党校的主体责任,把党校工作纳入党的建设整体布局研究部署,加大对党校工作的支持力度,积极解决基础设施、队伍建设和经费保障等实际问题,切实推动党校(行政学院)工作迈上新台阶。要进一步完善党政领导干部到党校(行政学院)讲课制度,认真落实《条例》关于“每年领导干部讲课总课时占各级党校(行政学院)主体班次总课时的比例不低于 20%”的规定要求,特别是市委、市政府领导每年都要到市委党校(行政学院)讲课、作报告、与学员座谈,各县市区党委也要建立健全相应制度。二是要形成共建党校合力。全市各级组织、宣传、人社等部门要指导、帮助党校(行政学院)做好教学资源开发、干部教育培训、师资队伍建设、理论研究宣传、新型智库建设、学员管理等工作,注重考察干部在党校期间的综合表现,真正使党校成为既培养人才又发现人才的重要平台。财政、发改等部门要多关心支持党校事业发展,在经费投入、项目立项、政策扶持等方面多给予帮助,特别要在县级党校改扩建工作上进一步加大力度,加快推进县级党校基础建设,不断提升县级党校教育教学水平和层次。三是要争办一流党校。各级党校(行政学院)要牢牢把握党校姓党的办学根本原则,进一步规范班次学制、完善教学布局,突出主业主课,加强教学、科研、咨询、学员管理,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校风学风建设、机关党的建设和办学保障,充分发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主阵地的作用,抓实抓细党员干部理论武装、能力提升工作。要瞄准建成全省乃至全国一流市县级党校(行政学院)的目标,以贯彻落实《条例》为契机,对照《条例》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创品牌、强主业、出成果、走前列,不断提高办学治校质量和水平,努力开创我市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新局面。(宣传科  薛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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