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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增强狠抓落实本领的几点思考

2018-04-26 17:59:08
□  贾平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增强狠抓落实本领,坚持讲实话、谋实事、出实招、求实效,把雷厉风行和久久为功有机结合起来,勇于攻坚克难,以钉钉子精神做实做细做好各项工作。”

省委、省政府要求玉溪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新型城镇化建设、生态文明建设、脱贫巩固提升、民生保障和公共服务、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思想作风建设七个方面走在全省前列。新时代新征程需要新作为,我们必须不断增强狠抓落实的本领,认准目标、扎实苦干,全力推动玉溪高质量跨越发展。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增强狠抓落实本领。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与人民同呼吸共命运的立场不能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能忘,群众是真正英雄的历史唯物主义观点不能丢。习近平总书记说得非常清楚,“各级领导干部要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穿到抓落实之中,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把握住这一点,就是抓住了抓落实的根本。”各级党员干部要把抓落实与群众的需求相结合,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人民利益摆在至高无上的地位,始终与人民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时刻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挂在心上,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增强狠抓落实本领。法定职责是指行政主体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以及规章的规定或授权进行与其职权范围一致的某些行政管理活动实现其具体行政管理职能所应承担的法定职业内容和责任义务。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行政机关要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勇于负责、敢于担当,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急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按照法定职责采取积极的措施和行动依法履行,通过“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将职责明确及强化,向社会公开职能,接受社会监督,不得放弃、不得推诿、不得转嫁他人、不得不履行,否则要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让“为官不为者”为他们的行为付出法律代价,从根本上扭转“为官不为”的行政乱象,进而促使各级干部和工作人员履职尽责。

坚持雷厉风行与久久为攻,增强狠抓落实本领。要实现玉溪“七个走在全省前列”,实现高质量跨越发展,就要求我们各级领导干部立说立行、只争朝夕,要有“等不起”的紧迫感、“慢不得”的危机感和“坐不住”的责任感,奋发有为,不能拖泥带水,不能只挂在嘴上、写在纸上而不落实在行动上。实现既定目标,既要迅速行动、雷厉风行,也要有咬定青山不放松的信念。政贵有恒,不能东一榔头西一棒子,要真正做到一张蓝图干到底,坚持不换频道、不喊口号、不搞花样,一届接着一届干,要有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和胸怀,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再创业”的精神,一项一项地攻克,有条不紊,持续不断地抓下去,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勇于担当、久久为攻,切实干出成效,真正做到对历史和人民负责。

坚持强化督查考核,增强狠抓落实本领。督促检查考核评价是确保中央和各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有效手段,也是检验工作成效的有力保障。强化督促检查,要科学制定督查计划,明晰督查重点,使督查工作有目标、有计划、有重点、有组织地开展,充分发挥大督查机制作用,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直奔一线、直奔现场,随机抽查、集中联查,专项督查、跟踪督查、快速督查、经常督查、严格督查等方式,做到党委、政府工作部署到哪里,督促检查就跟随到哪里,切实提高抓落实的效率和效果。科学制定考核评价机制,把抓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综合考评内容,科学定岗定责,合理分配任务,加强绩效考核,奖优罚劣,引导干部爱岗敬业、勤奋工作,防止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甚至不干比干更得利的导向。要加大治庸治懒力度,严肃查处“为官不为”、拈轻怕重、偷奸耍滑、推诿扯皮、不敢担当、不愿负责、得过且过的典型案例,采取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等手段,严查快处,狠刹歪风邪气,弘扬正气,强化督查考核,形成抓落实的常态,全力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

(作者系中共华宁县委党校常务副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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