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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自治地方是玉溪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关键和重点

2018-10-26 09:11:58

□  石文虹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玉溪全面落实省委对玉溪提出的“六个走在前列”要求的重要内容之一。玉溪要走在全省前列,切实推动高质量跨越发展,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新时代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抓住民族自治地方这个关键和重点。

玉溪民族自治地方共有人口64.1万,其中少数民族有47.9万,占74.7﹪,少数民族居住地域占全市面积的75%。由于历史、自然与地理的原因,民族自治地方乡村多分布在山地、峡谷等地理条件相对劣势的地域,社会发育程度相对滞后,贫困问题较为突出。在这样的发展起点与地理环境下,民族自治地方乡村的发展状况与当前玉溪高质量跨越发展的整体发展目标还存在相当大的差距。因此,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必须围绕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不断促进民族自治地方农业农村的现代化,不断提升乡村社会的文明程度,不断促进乡村良好生态的发展,不断实现乡村的和谐稳定,不断激发乡村的发展活力,使民族自治地方乡村的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都得到全面提升,加快民族自治地方乡村的振兴。

按照产业兴旺的要求,发展主导产业,为民族自治地方乡村振兴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

产业兴旺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牛鼻子”,是实现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物质基础。没有产业支撑的乡村振兴是空洞的,是虚无缥缈的,产业是乡村振兴的根基,也是乡村振兴的主要依托。没有产业带动,乡村难以彻底振兴,缺乏产业支撑,乡村难以持续振兴。

为了给民族自治地方乡村振兴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首先要培育发展民族自治地方的主导产业,认真研究村情民情,因地制宜,放眼周边,找准主导产业,紧跟片区产业选择,发挥规模效益,尽量选择高质、高产、高经济效益的主导产业产品,发展高产量、高附加值、高科技含量的“三高农业”,大力增加村民收入。再者,要高度重视发展特色农业,按照体现地方特色、选准产业项目、延伸产业链条、形成产业优势的要求,围绕玉溪民族自治地方“一线三县”瓜果、蔬菜、花卉发展和“一带三片”畜牧业发展格局,促进特色种植业、养殖业和生态畜牧业发展,形成产业优势和产品优势,将区域内独特的农业资源开发成区域内特有的名优产品,转化为特色商品。其三,要大力培育民族自治地方主导产业的市场主体,建立市场主体与农户紧密联系的“双赢”发展机制,切实加大扶持力度,做大做强主导产业市场主体,大力延伸主导产业链,提高主导产业产品附加值。其四,要加大民族自治地方主导产业的投入力度,让财政专项投入、金融资本投入、社会资金投入、农民自身投入相结合,解除发展的后顾之忧。最后,要努力激发民族自治地方农民的内生动力,引导农民积极发展产业,提高农民对主导产业的参与度,充分发挥主导产业对农民生活富裕的带动作用。

按照乡风文明的要求,建设精神家园,为民族自治地方乡村振兴提供坚实的精神基础

构建文明乡风,使村民积极向上向善,推动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是民族自治地方乡村振兴的本质要求。乡村振兴的核心在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不但要使村民物质生活好,还要让他们精神生活丰富。因此,民族自治地方乡村的振兴,要在加强乡村经济建设的基础上,更加注重营造良好的伦理道德风尚,不断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尤其要用优秀的传统文化为村民提供道德滋养,将群众的精神生活建设和伦理道德建设提到新高度。同时,也要加大对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挖掘、保护与弘扬的力度,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开展既契合时代精神,又具有乡土特色的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活动,以此丰富村民的文化生活,实现对村民的道德教化,增进乡村的内聚力,激发乡村发展活力。

按照治理有效的要求,建设和谐家园,为民族自治地方乡村振兴提供和谐的环境

和谐乡村,是民族自治地方乡村振兴的基本内涵。在现代化、改革开放乃至全球化的浪潮中,民族自治地方的不同文化之间、不同民族之间的交往、交流达到了前所未有的广度和深度,为民族自治地方的乡村发展带来了无限活力。然而,社会环境的开放,社会流动的加剧,加之各种思想的相互激荡,逐利意识的强化,也使民族自治地方的利益关系日趋复杂,社会冲突与社会矛盾频发,社会治安问题、非传统安全问题不断凸显。

在这样的背景下,实现民族自治地方乡村的振兴,要创新乡村治理的体制机制,尤其是要构建能够适应民族自治地方乡村社会发展需求、能够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的乡村治理的体制机制。要建设和谐乡村,转变治理理念,通过优化多元共治的治理结构,健全法治和德治相结合的治理方式,实现对乡村的有效整合,实现不同民族之间的和睦相处、不同宗教之间的和顺共处,让村民安居乐业。

按照生态宜居的要求,建设美丽乡村,为民族自治地方乡村振兴提供良好的生态

美丽乡村,是民族自治地方乡村振兴的时代要求。只有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努力建设美丽中国,才能实现中华民族的永续发展。

玉溪要美,农村必须美。对于民族自治地方乡村而言,不仅要与全市农村一道,加强人居环境整治,而且还要基于民族自治地方的特殊生态分布,特别做好生态环境的保护工作。玉溪民族自治地方辖区内森林、高山、大川、河谷等生态系统分布密集,是生态安全格局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由于历史和现实的经济发展方式等原因,玉溪民族自治地方生态环境整体比较脆弱,生态系统退化的趋势也比较突出。在这样的形势下,民族自治地方乡村的振兴,首先要以全新的绿色发展理念作为引领,不断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不仅要加强环境综合治理,建设美丽宜居乡村,保持乡村的乡土特色和田园风光,还要形成绿色的发展方式与生活方式,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通过退耕还林、土壤污染的管控修复等环境治理措施,使民族自治地方乡村的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环境更美,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乡村现代化新格局。再者,还要结合美丽乡村建设,依托特色产业、传统民居、乡土风俗,建设一村一品、一村一景、一村一韵的魅力村庄,打造一批富有玉溪特色的美丽乡村景观。依托森林公园,建设一批宜游宜养的森林景区。最后,必须挖掘特色浓郁的民族敬酒歌、哈尼棕扇舞、花腰傣宴舞等民俗旅游文化产品,推出彝绣、土陶、花腰银饰等具有地方民族特色的手工创意产品,提升芒果节、花街节等特色乡村节庆活动内涵,争创一批国家级、省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示范点和示范企业,推动农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健康养生等产业深度融合,规模化、集聚化发展。

按照生活富裕的要求,发展乡村经济,为民族自治地方乡村振兴提供富裕的条件

发展乡村经济,不断脱贫致富奔小康是民族自治地方乡村振兴的第一要务。目前,影响民族自治地方乡村面貌的根本因素之一,是落后的生产力与粗放的生产方式与现代经济社会发展的不适应。我们调研发现,长期以来,玉溪民族自治地方的一些少数民族在相对封闭的地理环境中过着自给自足的生活。直到今天,一些乡村还沿袭着传统的自然经济模式,靠山吃山,全家老小蜗居在有限的土地上,年复一年地进行粗放的农耕劳作,不愿意或者不敢开拓新的生产领域。因此,民族自治地方乡村振兴的首要任务和目标,就是要引导农户改变粗放的经营方式,要面向市场、优化结构,从传统的一家一户生产转向现代农业,要依靠信息与技术手段,开展适度规模经营,不断提升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作者系中共玉溪市委党校科研科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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