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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江川生态文明建设的几点建议

2020-02-19 20:14:10
□ 刘波

江川区坚持生态立区战略,以星云湖保护治理为核心,深入推进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获得感越来越真切。

总结过往成就和经验,江川区生态文明建设要取得更多成绩,还需在宣传教育、监督管理、执法力度及综合整治上下功夫。

加大宣教力度,增强全民环保意识。充分发挥大众媒介和各类宣传阵地作用,加强宣传教育,切实增强社会成员和市场主体的环保意识。加大干部群众教育培训力度,促使其科学理解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建设、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意义,增强环境保护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教育引导企业按照环保规范要求,加大资金投入,采用先进生产工艺和治理技术,严格遵守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标准,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引导公民自觉履行保护环境的义务,积极践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形成“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社会共识。

突出责任主体,强化监督管理。完善环保统一监管与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的管理体制,建立支持生态环境部门依法依规履职尽责的工作制度,明确相关部门在工业农业污染防治、城乡污水垃圾处理、国土资源开发与保护、机动车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责任,加强部门联合执法,形成工作合力。督促企事业单位和生产经营者认真履行预防污染、保护环境的法律义务,依法公开企业环境信息,自觉接受监督。建立健全奖惩分明的企业环境信用评级制度体系,对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及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建立守信激励机制,激发企业治污的内生动力。

加大执法力度,严惩环境违法行为。继续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确保环境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解决。要认真贯彻落实《环保法》及其配套办法,以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加强环境监管执法意见为重点,严格落实“网格化”和“双随机”环境监管,加强环境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和污染投诉调处工作,努力维护全区环境安全和涉环社会稳定。要推进“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工作,做到依法取缔、依法搬迁、依法升级改造。要积极探索高效的监管机制,健全行政执法与环境司法沟通协同机制,建立公、检、法、司、生态环境、林草等执法部门联合协作执法机制,充分运用重罚、曝光、入刑等手段,加大环境监管和环境执法力度,保持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推动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和后果严惩制度落到实处。

加强综合整治,改善生态环境。深入实施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不断提高治污工作科学化、精细化水平,让人民群众在良好的环境中生产生活。要推进八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打好蓝天保卫战,加强工业企业排放管理,加大化工、建材等大气污染重点行业的脱硫、脱硝等技术改造力度,强化扬尘污染防治,加强对渣土运输和处置的管理,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必须进入消纳场所规范处置,严禁丢弃、泄漏、抛撒。二是深入推进土壤污染防治,扎实推进长江经济带固体废物大排查,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转移等管理制度,加强医疗废物和有毒有害化学品监管。三是打好珠江水源保护修复攻坚战,切实维护好水生态环境,提高优良水体比例。四是加强星云湖流域污染治理和环境风险防范,保证水环境安全。五是打好水源地保护攻坚战,强化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和监管。六是打好城市污水治理攻坚战,加快收集管网和处理设施建设。七是打好生态保护修复攻坚战,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持续开展“绿盾”专项行动,扎实开展森林江川建设。八是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加快淘汰老旧车,鼓励淘汰老旧工程机械和农业机械,推广使用清洁能源车辆。

(本文为作者论文《新中国70年玉溪市江川区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践与探索》的部分内容 作者为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江川分局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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