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技术 > 正文

伟大的时代需要伟大的法典

2020-10-14 14:47:39
□ 吕玉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于今年5月28日由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法典系统整合了新中国70多年来长期实践形成的民事法律规范,汲取了中华民族5000多年的优秀法律文化,借鉴了人类法治文明建设的有益成果,是一部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性质、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的民法典,是一部体现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平等保护的民法典,是一部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民法典。我们要从三个方面加强认识:

民法典是一部真正符合中国国情、维护百姓权益的法典

民法典事关每一个人的权益,被称之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民法典调整和规范的社会关系、经济关系,涵盖了每个人的衣食住行、生老病死,不仅吸收了民事法律中的民事权利,而且根据时代发展增加了隐私权、居住权、土地经营权等诸项权利,进一步丰富了民事权利种类,完善了权利保护和救济规则。同时,人格权单独成编是民法典编纂的一大亮点,强化了对健康权、名誉权等权利的保护,凸显了民法典作为“人法”的显著特点和本质属性,改变了传统民法重物轻人的体系缺陷,超越了以物为本的法国和德国民法典,蕴含着对人民权利的充分尊重和保护。从此意义上讲,我国民法典就是公民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

民法典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提供了日常遵循

市场经济的本质是法治经济。民法典把我国多年来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的一系列重要制度成果用法典的形式确定下来,规范了经济生活和经济生活赖以依托的财产关系、交易关系。民法典坚持“民商合一”的立法传统,进一步完善了我国民事商事领域的基本法律制度和行为规则,比如:明确各种能够进入市场交易的客体并规定了交易的规则和形式,完善了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公平交易制度、合同制度、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等。这些对于营造各种所有制主体依法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市场环境是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民法典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高治国理政水平的“大国重器”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核心要求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法治化,编纂民法典是国家治理体系的制度布局,把民法典的编纂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将有力推动民事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而助推和支撑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在法治化轨道上推进民法典实施将成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大国重器”。

玉溪实体经济可持续发展后劲强、市场主体活跃、民商事活动频繁,民法典在我市实施得好,具有示范和带动意义。我们要主动作为,结合市情实际,多措并举,为民法典顺利、全面、有效实施做好充分准备。

一是推进与民法典相关联、相配套的法律法规制度建设,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废、改、立。“一典出九法废”,民法典生效施行后,将同时废止物权法、合同法、侵权责任法、担保法等9部民事单行法律。我市一些地方性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出台之时是以这些民事单行法律作为上位法的依据制定的,有的与这些民事单行法律相关联、相配套。在新法实施前,应该对全市相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全面系统清理,对与民法典规定和原则不一致的,该修改的修改,该废止的废止,该订立的订立。

二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切实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依法妥善处理各类民事案件,提高审判质量、效率和公信力,并强化对民事司法活动的监督,畅通司法救济渠道。

三是将民法典的实施体现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在制定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时,要将是否符合民法典的精神作为重要标准;各级人大常委会在备案审查工作中,要将是否符合民法典的规定、原则和精神作为审查内容;各级政府在行使公权力的同时,要充分关注、尊重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民事权利;各级审判机关要提高民事案件审判水平和效率,加强对涉及财产权保护、人格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的民事审判工作和监督指导工作;各级检察机关要加强民事检察工作,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畅通司法救济渠道,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坚决防止以刑事案件名义插手民事纠纷、经济纠纷;各级仲裁机构、人民调解机构和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要发挥各自优势务实解决民事纠纷。 (作者单位:玉溪市政协)

打印】【关闭